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日期:2018-05-11 编辑:未知 阅读:2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雅加达)
一、应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佐科·维多多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5月6日至8日对印尼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同佐科总统举行会谈,会见卡拉副总统。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以及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二、双方祝贺对方在本国领导人带领下,国家发展取得卓越成就,对两国实现更大发展以及两国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充满信心。
三、双方充分肯定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5年来双边关系取得的重要进展,特别是积极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和“全球海洋支点”构想、深化务实合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加强双边、地区及国际层面三个支柱合作。
四、双方重申相互尊重对方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与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印尼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五、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势头,发挥好两国副总理级对话及双边合作联委会等机制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统筹推进各领域合作。
六、双方乐见两国不断加强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合作,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海洋支点”构想框架内继续推进雅加达—万隆高速铁路建设,并就“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合作进行探讨。双方同意共同努力,加速推动有关项目取得成功。
七、双方将不断深化贸易、基础设施、产能、工业、投融资等经贸重点领域合作,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中方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原则增加进口印尼棕榈油等产品,欢迎印尼方参加将于今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双方将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更多使用本币结算,促进经贸合作便利化。
八、双方同意提升防务、执法、禁毒、反恐、反腐、司法协助、引渡、网络安全等领域合作,维护两国及本地区共同安全,同意尽快签署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及能力建设合作协议。
九、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好海上、航天、科技等联委会作用,推动上述领域战略性合作取得更多成果。
十、双方同意年内举行第6届中印尼能源论坛,加强电力、油气、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愿共同推动尽早签署关于在和平利用核能研发领域开展合作的协定。
十一、双方同意续签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早日召开农业合作联委会以加强农业互利合作。
十二、双方同意加强教育、文化、旅游、媒体、体育、宗教、青年、地方、文化遗产地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界、各地方积极性,打造人文合作新亮点。中方愿支持并派团参加2018年在印尼举行的第18届亚运会,加强办会经验交流。
十三、双方对今年共同庆祝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和举办中国—东盟创新年表示欢迎,回顾了中国和东盟有关承诺,欢迎并共同制定《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提交今年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通过。印尼方注意到中方宣布通过“3+X合作框架”推进中国—东盟合作。
十四、双方将努力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鼓励中国和东盟开展更多人文交流合作,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印尼方欢迎中方提升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和中国—东盟合作注入新动力。
十五、双方强调在促进包括南海在内的本地区和平稳定方面拥有广泛共同利益,将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支持“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工作进展,将同其他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争取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
十六、双方重申就地区热点和全球性议题保持战略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区域性和全球性挑战。双方将共同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十七、双方将切实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携手应对全球性问题。根据包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内的国际法,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分歧,维护并促进亚洲及世界和平发展。
十八、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和合作谅解备忘录。(清单附后)
十九、双方一致认为李克强总理此访对两国在新形势下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对佐科总统以及印尼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
签署合作文件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统筹部关于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有企业部关于对雅加达—万隆高速铁路项目持续顺利实施提供支持的谅解备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和住房部关于杰纳拉塔水坝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立项换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共工程和住房部关于里阿克瓦水坝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立项换文》
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万隆高速公路三期项目优买贷款协议》
七、《中国进出口银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部关于基础设施融资合作实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