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部门: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七部门联合发文。(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至少1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专利以上);(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2020年度郑州市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度郑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1、基本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2019末之前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2、受疫情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在2017年——2019年出现1年以上(含1年)亏损,如3年均为亏损,2016年必须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盈亏依据。(2)企业在2018年、2019年实现盈利,但2019年较2018年利润下降30%以上(含30%),以净利润指标为准。(4)经市政府认定的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人均6个月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520元/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为帮助会员企业及时了解政府相关减负优惠政策,商会秘书处将对政策进行整理并在微信公众号、商会网站上发布,如果哪位会员需要帮助申报或咨询相关问题的,可与商会秘书处联系。